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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坏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出栏仔猪34000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出栏仔猪34000头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市**镇湴溪白木颈村木坑山1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2.143182°,东经112.547737°)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申报一致,即种猪存栏量1500头(其中基础母猪1443头、后备母猪37头、公猪20头),年出栏优质仔猪约34000头。
联系人:陈工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