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 17:42:48
一、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对**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4、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省****川羌族自治县**镇湔江路13号,(中心坐标:东经 104°28′18.00″,北纬31°36′31.95″)。
5、建设性质:**
6、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32288.476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37427平方米(其中本次** 7694.24 平方米),本次主要** 1# 综合办公楼、2# 厂房(内设冷库)、地下设备用房及配套道路、电力、给排水等设施;配套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冷链仓储、物流交易、装卸功能。容积率1.39,建筑密度 55.47%,绿地面积 7.25%。
项目于2026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27年6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三、公示期限: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或者致电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发表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0816-****576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谌梦奇,159****5558
附件:
**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