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银行平**全加固及维保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增加
异常低价审查
| 项目 |
描述 |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福****银行平**全加固及维保服务(二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福****银行平**全加固及维保服务(二次)响应报价 |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1.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2.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更正公告发布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省**市**区铜盘路15号
联系方式:0591-****9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东
联系方式:0591-****75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文敬、赖航、于小燕、蔡月琴
电话:0591-****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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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