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美容门诊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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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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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607-510304-04-01-202264】FGQB-033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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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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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利用原****康复中心现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改造总面积 2391 平方米,购置并安装轻医美皮肤、中医、毛发、注射项目,及重医美外科、修复、 脂肪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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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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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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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及与其他与工程相关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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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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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9-07 00:00至2026-09-1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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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9-07 00:00至2026-09-1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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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公告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2700万元,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按照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00%。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评审表、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原件扫描件),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个房屋建筑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③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4、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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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3-****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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