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瓦窑头A-06地块安置房项目(项目名称********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市瓦窑头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市瓦窑头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瓦窑头A-06地块安置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瓦窑头A-06地块安置房项目位于地块位于规划宫后路以东、校前路以南、龙宁路以西、**路以北。
2.2项目基本情况:
2.2.1建设用地面积及规模:总用地面积11688.91平方米(约17.5332亩);建筑占地面积3424.94m2;拟建总建筑面积340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4515.39平方米,住宅面积22212.61平方米,沿街商业面积689.49平方米,入户大堂及物业面449.76平方米,辅助用房面积467.51平方米,其他配套面积601.26平方米,地下室出室外地坪井道面积19.2平方米,消防水池面积209.04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1946.81平方米,架空层(不计容)876.97平方米,绿地面积3507.6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649.17平方米。具体界线详见**市瓦窑头A-06地块安置房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
2.2.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1.3-2.4;建筑密度:≤30%(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应小于等于22%);绿地率:≥30%。住宅总户数186户,暂按119㎡户型54套、125㎡户型88套、106㎡户型44套计算。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电梯、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以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及预算编制单位完成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施工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人员要求:
3.5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注册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3.6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3本项目房产性质为集体产权,中标单位须自愿认购本项目面积约6500㎡,按200元/㎡向招标人支付指标费,按不动产确权面积据实结算。
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4.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4.2报名地址:**市彩虹大道南虹家园1幢一单元202室。
4.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箱方式发送。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7.报名递交资料
5.1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截图;
5.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技术负责人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
5.3省外企业应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的截图
5.4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1)已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之一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
(2)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可以查询。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市瓦窑头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省**市**市龙宁路21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00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鳌江镇曙东路588号(2号楼7层)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577-****2718,136****2114
**市瓦窑头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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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