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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对国****公司****公司****索佐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等工程、黄****公司**喆盛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市智****公司**智弘100MW/400MWh新型技术路线磷酸铁锂+钠电池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告期:9月7日-9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7-****578
附件:****审批局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审批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审批局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决定情况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 1 | 关于**市智****公司**100MW/400MWh新型技术路线磷酸铁锂+钠电池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的批复 | 2026年9月3日 | 沧审批辐表〔2026〕41号 |
| 2 | 关于国****公司****公司****索佐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等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的批复 | 2026年9月3日 | 沧审批辐表〔2026〕42号 |
| 3 | 关于黄****公司**喆盛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的批复 | 2026年9月3日 | 沧审批辐表〔2026〕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