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鹿城镇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阜阳-阜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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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07

项目名称 **县**镇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9973.3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孟锋
联系人 乔继伟 联系电话 187****3375
项目投资(万元) 106794.59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9-07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基地和****社区****基地两个子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9973.33平方米(约合239.96亩),总建筑面积312645平方米,包括厂房、仓库、冷库、门卫室等辅助用房,配套地面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①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②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③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⑤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由于建筑垃圾是土建工程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垃圾管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⑥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环卫部门代为收集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①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②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对于此类情况,一般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或对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加以适当调整。③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④考虑到项目施工期间工地来往车辆行驶可能会对沿途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扰民。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需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取得当地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承诺:**** 孟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孟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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