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评价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桐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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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08225Y张增宝
姚晓婷**省**市**县
**县凤川****园区(现门牌号**县凤川街道环镇东路16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现状评价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县 **县凤川街道环镇东路167号
经度:119.7772 纬度: 29.8147****环境局**分局
2012-09-25
桐环备[2012]5号****
2020-08-301000
60****
913********108225Y****
913********108225Y******公司
****0114MA2KL9Q2X32002-10-10
2026-08-052026-09-04
https://aiqicha.****.com/company_detail_913********89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状评价现状评价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伞骨600万把、货架生产量2万套、零件架3万套年产伞骨600万把、货架生产量2万套、零件架3万套
本项目实际生产设备电泳流水线减少1条,环评现状评价1条,环评批文2条,实际仅1条。实际产能与现状评价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见验收报告见图2.8-1~2.8-5与审批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 废气:1、燃料废气经文丘里-旋流板塔水膜除尘器治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20m; 2、酸洗废气经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 3、电泳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 4、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 5、喷塑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落实,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处理厂。1、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电泳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4、喷塑粉尘收集****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5、喷塑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6、电泳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排放方式由直接排放调整为间接排放。酸雾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燃煤调整为生物质颗粒后,废气经收集后至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放, 根据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削减,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喷塑燃烧废气、电泳燃烧废气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和二氧化硫。污废水排放量为3039t/a,COD排放量为0.3t/a,NH3-N排放量为0.03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768t/a,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环保局根据区域削减比例进行削减替代。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经计算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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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废水接纳要求,纳****处理厂统一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pH值范围为7.4~7.6(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分别为260、356mg/L;悬浮物浓度日均值分别为16、18mg/L,氨氮浓度日均值分别为4.59、4.98mg/L;总氮浓度日均值分别为9.18、11.0mg/L;氟化物浓度日均值分别为0.309、0.512mg/L;总磷浓度日均值分别为0.67、0.41mg/L;石油类浓度日均值分别为0.66、0.88mg/L;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石油类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企业酸雾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0.9mg/m3,排放速率<7.28×10-4kg/h,酸雾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 电泳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企业电泳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2.6、16.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8、3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3、1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2.47、1.65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99、299(无量纲),烟气黑度<1级,电泳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3 喷塑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企业喷塑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7.4、5.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1、2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2、1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70、1.97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73、173(无量纲),烟气黑度<1级,喷塑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4 喷塑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喷塑废****设备处理后排放(DA004) 企业喷塑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5、1.4mg/m3,喷塑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5 电泳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电泳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企业电泳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4、24.1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41、4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4、15mg/m3,烟气黑度<1级,电泳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标准要求。
6 喷塑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喷塑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企业喷塑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7.4、9.8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57、4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4、14mg/m3,烟气黑度<1级,喷塑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结构厂房,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可达21dB(A)以上。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进一步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了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能耗低的先进设备;对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局在车间中央,正常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关闭。 ②对风机等产生振动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如风机的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 ③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安排在夜间作业。 ④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注意对生产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落实,已按规范要求建立危废暂存间,建立台账制度,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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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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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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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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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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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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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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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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