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公司2026年-2028年米油及调配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由****(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响应。
1.1项目名称:人保****公司2026年-2028年米油及调配料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范围:选定1家供应商,****公司提供食用油、大米及调配料的供应与配送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含税)。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7交货地点:**市**区**路61号。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注: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银行****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标书代写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备注: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2.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三个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的两个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2.5根据《****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供应商具备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产品能力、具备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需在响应函作出相关承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标书费缴费凭证;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邮箱:****@163.com(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可简写)。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导致响应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或包件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比选文件。标书费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户 名:****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大学路支行
账 号:450********100001383-0007
联 行 号:105****48375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5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的递交:****车站右侧电信大楼生产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本项目比选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www.****.cn)、金采网(www.****.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 购 人:****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61号第一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3****443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52-1号**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吕燚/潘玉婷/覃振祝
电 话:199****2356/155****0624/0771-****561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