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采油厂延安区域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陕西-延安-安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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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07

项目名称 ****油厂**区域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化子坪镇化三转场地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53.8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柏霖
联系人 高卫 联系电话 136****8139
项目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0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油厂**区域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原则,利用**市**区1座场站闲置土地,建设装机总容量为0.252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采用固定工安装方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阵列、热镀锌钢制支架及螺旋地桩基础、防爆汇流箱、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场内电缆、防雷接地系统、光伏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全部利用现有用地,不新征占地。所发电量供场站生产生活自用。项目****中心坐标如下: 1、化三转,装机量252.2kWp,位于**区化子坪镇,坐标109°2′57.37484″,37°5′47.95761″。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 ;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 尘量;重污染天气严禁作 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相应标准。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站点内的旱厕或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植被灌溉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弃渣,其中有部分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等全部由相关厂家回收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作频次,避免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及时沟通、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电气设备,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对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内开挖破坏的绿化及时进行恢复。
承诺:**** 王柏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柏霖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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