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砖瓦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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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924MA6K7CHJ0T李继鑫
李继鑫**省****县
金****园区柳家湾片区狮子口组团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古建砖瓦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省****县 金****园区柳家湾片区狮子口组团
经度:100.625****66667 纬度: 25.836****888889****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4-09-27
大环评审〔2024〕5-20号****
2026-01-159265
165.5****
****2924MA6K7CHJ0T******公司
915********291986X******公司
915********291986X2026-01-01
2026-08-102026-09-04
生态环境公示网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048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条生产线,年产600万m2砖瓦(折合标砖6152.6万块/年)一期建成1条生产线,年产200万m2砖瓦(折合标砖2050万块/年)
项目设计建成3条古建砖瓦生产线(3条辊道窑),目前实际建成1条古建砖瓦生产线(1条辊道窑),项目进行分期验收。本次针对已建成的1条古建砖瓦生产线(1条辊道窑)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下一步如企业将目前未建成的2条古建砖瓦生产线(2条辊道窑)建成投产后需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原料配合:将原料(页岩、建筑弃土、沙子、废砖瓦等)按比例配合均匀。 (2)破碎、磨粉:配合好的原料投入破碎机内进行破碎,然后输送至雷蒙机内磨制成粉料,并输送至粉料仓待用。 (3)加水搅拌:粉料加水在搅泥机中搅拌,泥料含水率控制在13~15%左右。原料本身的含水率较低,粉料仓中的每批粉料在使用前需进行含水量测定,并根据测**果加水搅拌;搅拌均匀的泥料通过皮带输送至真空挤出机。 (4)砖瓦坯制作、干燥:坯料通过真空挤出机制成各种规格形状的砖瓦坯体,符合要求的坯体则输送至干燥窑,干燥窑热源来自辊道窑夹套中的热空气,经干燥后的砖瓦坯送入砖瓦坯体炉窑的预热干燥区。坯体输送台旁有工人对坯体进行检验,其中残损坯体被挑拣出,放入铁皮翻斗小车内,返回制粉区重新磨粉用于制砖; (5)烧结:项目炉窑采用的是滚动式辊道窑,分为预热区、焙烧区、冷却区三部分;制坯生产线上的坯体输送入炉窑后,通过内部滚动传输的陶瓷管滚动前行,依次经过预热区、焙烧区、冷却区。炉窑顶部有抽风机及管道将焙烧区和冷却区的高温烟气抽引至预热干燥区,用于砖瓦坯体的预热干燥;预热后的坯体输送至焙烧区,经高温持续焙烧,预热带温度在20~900℃之间;焙烧温度在900~1100℃左右;冷却段温度在1100~80℃之间。烧结过程采用项目煤气发生炉制取的煤气作为热源。 (6)返青、冷却:项目生产青砖、青瓦需进行返青,生产红砖则无需返青。本项目产品返青依靠窑炉特殊结构设计,在辊道窑冷却段采用钟罩还原冷却的方式。当钟罩内温度降至800~900℃左右,在钟罩内通入煤气进行还原,煤气中的CO与砖瓦坯中的Fe2O3进行还原反应生成FeO,使制品呈青色。辊道窑的钟罩以水膜作为隔离手段隔绝空气,在窑内形成一个无氧的焙烧空间;返青后的砖坯在滚动的过程中逐渐冷却降温,最终传输至窑尾。 (7)成品检验:出窑的成品砖瓦经人工检验,其中的残次品砖瓦将被挑拣 出放入铁皮小车内,清运至原料堆场,回用于制砖;合格的成品则被统一码放并送成品库堆放。(1)原料配合:将原料(页岩、建筑弃土、沙子、废砖瓦等)按比例配合均匀。 (2)破碎、磨粉:配合好的原料投入破碎机内进行破碎,然后输送至雷蒙机内磨制成粉料,并输送至粉料仓待用。 (3)加水搅拌:粉料加水在搅泥机中搅拌,泥料含水率控制在13~15%左右。原料本身的含水率较低,粉料仓中的每批粉料在使用前需进行含水量测定,并根据测**果加水搅拌;搅拌均匀的泥料通过皮带输送至真空挤出机。 (4)砖瓦坯制作、干燥:坯料通过真空挤出机制成各种规格形状的砖瓦坯体,符合要求的坯体则输送至干燥窑,干燥窑热源来自辊道窑夹套中的热空气,经干燥后的砖瓦坯送入砖瓦坯体炉窑的预热干燥区。坯体输送台旁有工人对坯体进行检验,其中残损坯体被挑拣出,放入铁皮翻斗小车内,返回制粉区重新磨粉用于制砖; (5)烧结:项目炉窑采用的是滚动式辊道窑,分为预热区、焙烧区、冷却区三部分;制坯生产线上的坯体输送入炉窑后,通过内部滚动传输的陶瓷管滚动前行,依次经过预热区、焙烧区、冷却区。炉窑顶部有抽风机及管道将焙烧区和冷却区的高温烟气抽引至预热干燥区,用于砖瓦坯体的预热干燥;预热后的坯体输送至焙烧区,经高温持续焙烧,预热带温度在20~900℃之间;焙烧温度在900~1100℃左右;冷却段温度在1100~80℃之间。烧结过程采用项目煤气发生炉制取的煤气作为热源。 (6)返青、冷却:项目生产青砖、青瓦需进行返青,生产红砖则无需返青。本项目产品返青依靠窑炉特殊结构设计,在辊道窑冷却段采用钟罩还原冷却的方式。当钟罩内温度降至800~900℃左右,在钟罩内通入煤气进行还原,煤气中的CO与砖瓦坯中的Fe2O3进行还原反应生成FeO,使制品呈青色。辊道窑的钟罩以水膜作为隔离手段隔绝空气,在窑内形成一个无氧的焙烧空间;返青后的砖坯在滚动的过程中逐渐冷却降温,最终传输至窑尾。 (7)成品检验:出窑的成品砖瓦经人工检验,其中的残次品砖瓦将被挑拣 出放入铁皮小车内,清运至原料堆场,回用于制砖;合格的成品则被统一码放并送成品库堆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营期项目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炉窑烟气经排潮预热段抽出,通过地埋式砖混结构烟道引入烟气净化塔,采用双碱法脱硫脱氟,隧道密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23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机、雷蒙机及筛分系统为半封闭式状态,项目在各产尘点设置局部密闭罩或密闭罩+抽尘支管进行抽尘,捕集的粉尘分别通过抽尘支管汇入一根抽尘总管内,再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装卸、混合、堆放、投料和搅拌等设置三面围挡、覆膜及顶棚遮盖等半封闭式车间,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输送车间为半封闭车间,输送带采用密闭式输送带,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煤堆场为封闭式车间,煤气站煤筛分煤尘采取铁罩封闭、水蒸气喷雾抑尘。煤气发生站在阀门、风机等接口处提**装精度,加装优质防渗垫;投料口采用两级密封;探火口采用高压蒸汽探封;酚水池和焦油池采用全密闭。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管道引至厨房楼顶从高空排放。 2、废水:施工期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施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旱厕收集后,定期 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低的工序,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脱硫废水经1套4级脱硫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烟气净化塔用水。煤气站软水处理的排水,收集后用作工艺控尘用。煤气站含酚废水排入贮存池暂存,送入辊道密中焚烧处置。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再经工艺为A/O+MBR****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确保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噪声源应尽量布置于房间内,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少运行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废机油和煤焦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设立标识牌,建立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和制定管理计划,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不得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厂区内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清运。1、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采取密闭搬运、存储、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 运营期项目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炉窑烟气经排潮预热段抽出,通过地埋式砖混结构烟道引入烟气净化塔,采用双碱法脱硫脱氟,隧道密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38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机、雷蒙机及筛分系统为半封闭式状态,项目在各产尘点设置局部密闭罩或密闭罩+抽尘支管进行抽尘,捕集的粉尘分别通过抽尘支管汇入一根抽尘总管内,再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原料装卸、混合、堆放、投料和搅拌等设置三面围挡、顶棚遮盖等半封闭式车间,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输送车间为半封闭车间,输送带采用密闭式输送带,同时采用雾炮机抑尘;煤堆场为封闭式车间,煤气站煤筛分煤尘采取铁罩封闭、水蒸气喷雾抑尘。煤气发生站在阀门、风机等接口处提**装精度,加装优质防渗垫;投料口采用两级密封;探火口采用高压蒸汽探封;酚水池和焦油池采用全密闭。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管道引至厨房楼顶从高空排放。 ******公司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日对脱硫塔排气筒出口、破碎粉尘排气筒出口、厂界上风向及下风向进行监测,根据精科检字[2026]04045号检测报告,脱硫塔排气筒出口所监测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均能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破碎粉尘排气筒出口所监测的颗粒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上风向、下风向所监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均能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H2S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酚类化合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CO浓度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期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施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旱厕收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脱硫塔废水经循环沉淀池(1个,4格,总容积60m3)沉淀处理后,脱硫废水循环使用;煤气站软水处理排水设收集池1个(2m3),收集后作为煤气站水封用水;煤气站含酚废水排入含酚废水贮存池(1座,容积289.44m3)暂存,定期送入辊道窑中焚烧处置,设含酚废水应急罐(1座,容积60m3);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3个,10m3、15m3、9m3各1个)、生活污水收集池(1个20m3),****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工艺为A/O+MBR膜)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水储存池(60m3),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降尘及作为配料用水,不外排。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日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废水监测,根据精科检字[2026]04045号检测报告表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检测的pH值、氨氮、臭和味、DO、色度、总氯、浊度、BOD5、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埃希氏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建筑施工噪声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半封闭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减少运行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公司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日对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精科检字[2026]04045号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煤渣、煤灰渣收集后全部清运至封闭的堆煤棚内暂存,作为掺料回用于制砖。煤粉被统一收集堆放至煤气站内的煤堆旁,定期外售给周边企业使用。不合格废次品砖瓦运至原料堆场作为制砖原料。项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脱硫渣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职工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县******公司清运处理;****处理站污泥委托**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煤焦油暂存于地下式焦油池(容积180m3),定期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矿物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目前尚未有废矿物油产生,待产生后补签危废处置协议。 运营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危废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并进行申报登记等工作。
1、原料处理区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较环评增高3m,脱硫塔排气筒较环评增高15m,排气筒高度增高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含酚废水贮存池容积较环评增大229.44m3,化粪池数量增加1个,总容积较环评阶段增加25m3,环保设施提升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我局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定期发布相关环境信息。 2、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完善环保措施,企业于2026年1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编号:****。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氟化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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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53 0 0 0 5.53 5.53 /
0 6.39 0 0 0 6.39 6.39 /
0 3.57 0 0 0 3.57 3.57 /
0 0 0 0 0 0 0 /
0 0.45 0 0 0 0.45 0.4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 ****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工艺为A/O+MBR膜 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设置1个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原料处理车间粉碎、筛分、入料仓、干粉压制设备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密闭罩+抽尘支管进行抽尘,捕集的粉尘分别通过抽尘支管汇入一根抽尘总管内,再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排气筒出口设置1个有组织废气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2 脱硫塔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辊道窑焙烧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 脱硫塔排气筒出口设置1个有组织废气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半封闭车间内、设备基础减振控制措施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设置1个噪声监测点,共设4个监测点位,各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废机油和煤焦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设立标识牌,建立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和制定管理计划,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不得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厂区内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清运。 项目运营期煤渣、煤灰渣收集后全部清运至封闭的堆煤棚内暂存,作为掺料回用于制砖。煤粉被统一收集堆放至煤气站内的煤堆旁,定期外售给周边企业使用。不合格废次品砖瓦运至原料堆场作为制砖原料。项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脱硫渣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职工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县******公司清运处理;****处理站污泥委托**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煤焦油暂存于地下式焦油池(容积180m3),定期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矿物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目前尚未有废矿物油产生,待产生后补签危废处置协议。 运营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危废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并进行申报登记等工作。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以便事故发生时,通过事故鉴别,能及时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把事故造成的破坏降至最低程度。 “三级防控”主要指“源头、过程、末端”三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因拟项目主要的风险源是煤气、煤焦油、酚水等,本次环评有针对性的提出以下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级防控措施:在煤气管道上设煤气低压报警装置,生产及输配的所有设备和管道应经常检查,严防跑、冒、滴、漏;焦油池、酚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第二级防控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池,事故状态下关闭雨排水系统的阀门和拦污坝上闸板,将事故污染水排入事故水池。 第三级防控措施:当事故池系统不能容纳事故废水时,应立即切断工业场地排放口,防止排入周边水环境。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政府部门的救援力量。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6月3日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32924-2026-007-L。企业已设置“三级防控”措施,一级防控措施:企业在煤气站区设置低压报警装置,设置专人对生产区所有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焦油池、酚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要求设置防渗措施;二级防控措施:已设置事故水池,事故状态下关闭雨排水系统的阀门和拦污坝上闸板,将事故污染水排入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当事故池系统不能容纳事故废水时,立即切断工业场地排放口,防止排入周边水环境。企****园区管理委员为建立联防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管委会的救援力量。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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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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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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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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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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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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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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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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