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示范区申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示范区申报技术服务项目
****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绿水**就是**银山”****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以及《****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8年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拟申报验收地区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县“****示范区”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的要求。
服务期为2026-2028年,根据《****示范区管理规程》(2025年版)、《****示范区建设指标》(2025年版)的要求,并按照申报期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完成技术服务。
2026年:收集汇编2025年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说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汇编,填报管理系统,对指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指标优化完善建议。
2027年:收集汇编2026年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说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汇编,填报管理系统,并对当年指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指标优化完善建议。
2028年:收集汇编2027年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说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汇报,填报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近三年(2025-2027****示范区指标及验收申请符合性指标,按照当年生****生态环境厅的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填报管理系统,配合完成自治区和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工作。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以我局评估报价作为参考,择优选择相关单位(企业)。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确保公开竞价转让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示范区成功案例单位(企业)的优先。
(五)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确保申报技术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报价单(格式自拟);
(二)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简本(含工作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置等);
(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成果封面复印件,如有);
(五)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为报名成功。
(一)提交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时间,下同)
(二)提交地点:现场报名(到**县天宝南路253号****二楼办公室报名)。
(三)采取一次性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 电话:0771-****685
地址:**县**镇天宝南路253号
监督部门:****检查委员会、****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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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