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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4MAEGBWUU0F | 建设单位法人:樊华先 |
| 樊玖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禅** |
| **市禅****园区科洋路3号之6-1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1-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禅** ****园区科洋路3号之6-1 |
| 经度:113.020670 纬度: 23.0076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4 |
| 佛禅环审〔202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4MAEGBWUU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4********5013912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606MA52EK1Q8Q | 竣工时间:2026-07-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41qA4N |
| 租赁现有厂房的**项目,年产纸箱6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租赁现有厂房的**项目,年产纸箱600万个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纸箱6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纸箱600万个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分切、印刷、开槽、啤型、粘合、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分切、印刷、开槽、啤型、粘合、包装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印刷废气经配套的TA001废气治理装置(治理工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分切粉尘、粘合废气均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直接外排,水性油墨和胶水调配用水在使用过程全部蒸发损失;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噪声通过减震、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进行降噪;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采用地面硬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项目固废暂存区固废分类存放;一般工业固废统一****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印刷废气经配套的TA001废气治理装置(治理工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分切粉尘、粘合废气均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直接外排,水性油墨和胶水调配用水在使用过程全部蒸发损失;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噪声通过减震、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进行降噪;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采用地面硬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项目固废暂存区固废分类存放;一般工业固废统一****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外运处置。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VOCs0.43673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1393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29735t/a),新增的VOCs总量控制指标通过区域削减措施获得,按照“减二增一”原则从**市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储备量中划拨;项目分切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类别第II时段总VOCs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NMHC的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项目分切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总量核算结果,本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35t/a<0.1393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24<0.29735t/a,均不超过批复和环评文件中核定的总量指标;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类别第II时段总VOCs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NMHC的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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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活性炭吸附 | 项目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类别第II时段总VOCs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NMHC的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 调墨、调胶、粘合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印刷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类别第II时段总VOCs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总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NMHC的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
| 1 | 减震、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机械设备的噪声,并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采用地面硬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项目固废暂存区固废分类存放;一般工业固废统一****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外运处置。 |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个,按照**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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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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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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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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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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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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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