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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2MA4RKG87XE | 建设单位法人:吴冠雄 |
| 曾成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火星街道远大一路649号001栋1306室 |
| **省**至**(含**支线)高速公路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省**市**县,**省**市**市,**省**市**市 |
| 经度:113.538820,112.512540 纬度: 26.737990,26.47586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9 |
| 湘环评〔20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 9974.77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914********77636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810080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4M34DD0B | 竣工时间:2024-12-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11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省**至**(含**支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茶常高速”)全线位于**市**县、**,**市**县,**市**市、**市境内,线路总长171.111km。其中主线全长113.501km,起于**县孟塘村,接衡炎高速公路,并顺接界化垄(湘赣界)至**高速公路,止于**市蓬塘乡,与**归阳至**蓬塘高速公路顺接;**支线全长40.235km,起于**县平水互通,顺接平汝高速,止于**县华王乡,与主线相接;连接线长度共计17.375km,包括牌楼互通连接线5.7km,导子互通连接线6.667km,敖山互通连接线3.79km,**东互通连接线1.218k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线和**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导子互通连接线****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全线共设特大桥和大桥 45509.0m/109座,中小桥 1015.6m/14座,隧道950m/2座,互通立交15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10处,停车区4 处。 | 实际建设情况:**省**至**(含**支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茶常高速”)全线位于**市**县、**,**市**县,**市**市、**市境内。公路由主线、支线和连接线组成,总长153.655km。主线起于**县孟塘村,接**至**高速公路,并顺接界化垄(湘赣界)至**高速公路,止于**市蓬塘乡,与**归阳至**蓬塘高速公路顺接,全长113.432km;**支线起于**县平水互通,顺接平汝高速,止于**县华王乡,与主线相接,全长40.223km。主线和**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5m,分离式路基宽度13.25m。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导子、****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46005.65m/118座,其中特大桥10011.04m/5座,大桥34950m/98座,中桥1044.61/15座,涵洞220道。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中小桥1/100;互通立交15处(主线12处、支线3处),服务区3处(主线2处、支线1处),收费站10处(主线9处、支线1处),停车区4处(主线3处、支线1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进一步优化局部线位及临时占地,减少对沿线耕地、生态公益林的占用。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 2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落实占补平衡要求。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异地移栽保护。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区布设。运营期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对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声屏障、功能置换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全线预留环保资金,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4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直接排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收费站、服务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或外排,严禁排入敏感保护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设置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沥青搅拌站、****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需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6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7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永乐江大桥、永乐江特大桥、新塘特大桥、耒水特大桥、敖河大桥和稻田公园特大桥采用高等级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进一步优化局部线位及临时占地,减少对沿线耕地、生态公益林的占用。施工期已结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 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已落实占补平衡要求。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可知,已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已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 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均远离居民区布设。运营期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对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声屏障、功能置换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已预留环保资金,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验收监测结果均未超标。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已设置化粪池用于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已采用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措施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未外排。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已安装生化处理装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处理后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未排入敏感保护区。已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 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已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采取了合理设置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对施工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式运输并优化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避免了施工期扬尘等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沥****搅拌站均采取了封闭作业。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已设置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餐饮油烟。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供给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服务区垃圾已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在永乐江大桥、永乐江特大桥、新塘特大桥、耒水特大桥、敖河大桥和稻田公园特大桥安装了高等级防撞护栏,均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完成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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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生化处理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 二级生化处理装置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无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 | 无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全线设置多处声屏障、道路减震、警示标牌等降噪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 声屏障、道路减震、警示标牌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沿线设施区除绿化用地外,其他地带基本采取水泥地面硬化措施,设计上均采取雨污分流系统,可以较好地避免沿线设施排放的污水直接下渗到地下含水层 | 沿线设施区除绿化用地外,其他地带基本采取水泥地面硬化措施,设计上均采取雨污分流系统,可以较好地避免沿线设施排放的污水直接下渗到地下含水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供给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服务区垃圾已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落实占补平衡要求。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异地移栽保护。 | 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已落实占补平衡要求。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可知,已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已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永乐江大桥、永乐江特大桥、新塘特大桥、耒水特大桥、敖河大桥和稻田公园特大桥采用高等级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在永乐江大桥、永乐江特大桥、新塘特大桥、耒水特大桥、敖河大桥和稻田公园特大桥安装了高等级防撞护栏,均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完成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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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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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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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可知,已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了选择当地乡土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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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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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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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