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琳贯八荒建材有限公司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二期工程中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审批
河北-唐山-丰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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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82MA7B0MMW1K赵文浩
曾光**省**市**区
**市**区唐坊镇**庄村东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搅拌站项目(二期工程中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区 唐坊镇**庄村东
经度:118.047688 纬度: 39.477595****审批局
2022-08-12
**审批环(表)〔2022〕31号****
3200
50****
****0282MA7B0MMW1K****
****0282MA7B0MMW1K****公司
****0205MA0F66U43K2025-10-30
2026-08-052026-09-04
http://www.****.cn/DownLoad/27732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期工程中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凝土25万m3二期工程中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凝土25万m3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骨料预处理、矿粉输送、沥青预处理以及搅拌、出料等骨料预处理、矿粉输送、沥青预处理以及搅拌、出料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①2号原料库安装自动感应门,在沥青混凝土生产用骨料堆存区进行苫盖;骨料转运均在封闭厂房内,转运皮带设置封闭通廊,皮带通廊受料点安装集气罩/集气管,粉料转运采用螺旋输送机,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2号原料库门口设置洗车平台,包括沉淀池、**池和洗车台。清洗废水由排水管进入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进出厂运输车辆均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②二期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烘干筒封闭,安装低氮燃烧器,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骨料入料及骨料翻滚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提升机、振动筛等废气)引入设备自带的1套重力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排放;沥青高温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沥青泵设置彩钢封闭间+集气管道,沥青搅拌楼卸料口设置封闭运输廊道,廊道内一直保持微负压状态,卸料口两侧设置集气罩,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引入1套喷淋塔+高压静电捕集器+低温等离子+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经15m排气筒外排。2#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燃烧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二期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配料仓为半地下料仓,配料仓自地面起三面围挡,地下皮带计量秤、转运皮带设置皮带通廊,端部设集气管;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1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净化气体与配料仓废气一并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二期工程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配套**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搅拌设备及罐车、搅拌车等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喷淋塔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的废渣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暂存事故池内,用于地面洒水抑尘或用作消防水。 噪声:厂房隔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风机、空压机设置隔声罩。 危险固废:项目生产设备在机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喷淋塔沉渣、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密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沥青废渣由人工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储存,少量多次混入骨料中回用于生产,静电捕集器内的沥青焦油经排放口排出,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泵入沥青储罐回用于生产。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危废间。 一般固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由螺旋输送机送入水稳料搅拌机中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沥青混凝土样品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库的一般固废储存区,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废气:①2号原料库安装自动感应门,在沥青混凝土生产用骨料堆存区进行苫盖;骨料转运均在封闭厂房内,转运皮带设置封闭通廊,皮带通廊受料点安装集气罩/集气管,粉料转运采用螺旋输送机,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2号原料库门口设置洗车平台,包括沉淀池、**池和洗车台。清洗废水由排水管进入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进出厂运输车辆均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②二期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烘干筒封闭,安装低氮燃烧器,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骨料入料及骨料翻滚过程产生的废气引入设备自带的1套重力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排放;电加热沥青储罐、沥青高温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沥青泵设置彩钢封闭间+集气管道,沥青搅拌系统卸料口设置半封闭运输廊道,卸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罩口边缘配有软帘,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引入1套喷淋塔+高压静电捕集器+低温等离子+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经15m排气筒外排。2#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二期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配料仓为半地下料仓,配料仓自地面起三面围挡,地下皮带计量秤、转运皮带设置皮带通廊,端部设集气管;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1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净化气体与配料仓、皮带计量秤、转运皮带骨料提升机、粉料提升机、振动筛、热骨料仓计量、粉料储料斗废气一并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二期工程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配套**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及罐车无需用水清洗,不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喷淋塔废水依托一期工程的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的废渣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暂存事故池内,用于地面洒水抑尘或用作消防水。 噪声:厂房隔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风机、空压机设置减振基础。 危险固废:生产设备在机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喷淋塔沉渣、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密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暂未产生,待产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沥青废渣、静电捕集器内的沥青焦油经排放口排出,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二期工程依托已验收的一期工程危废间。 一般固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沥青混凝土样品由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理。
环保措施:①沥青储罐、高温罐呼吸、沥青泵逸散及计量罐、搅拌机卸料口废气治理设施均由“喷淋塔+高压静电捕集器+低温等离子设备+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改为“喷淋塔+高压静电捕集器+低温等离子设备+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对治理设施进行了优化;②废料仓出料口采用雾炮降尘,不再安装集气罩,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③搅拌系统由“设置封闭运输廊道,卸料口两侧设置集气罩”改为“设置半封闭运输廊道,卸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罩口边缘配有软帘”,该调整是基于现场实际工况、高温废气扩散特性的优化升级,顶吸罩控制风速均匀、稳定,同时便于热烟气收集和车辆运输;④导热油炉选用高性能低氮燃烧器,可满足NOX排放控制要求,不再设置烟气再循环系统;⑤骨料及粉料提升机、振动筛、热骨料仓计量、粉料储料斗废气治理设施由“与烘干筒废气共用”改为“与配料仓等废气共用”;⑥风机、空压机由噪声治理设施由“隔声罩”改为“基础减振”;⑦沥青废渣、静电捕集器内的沥青焦油由“回用于生产”改为“有资质单位处置”;⑧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由“回用于水稳生产线”改为“回用于二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⑨因废气环保设备升级,固废中新增废催化剂,暂未产生,产生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⑩本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罐车无需用水清洗,不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喷淋塔废水的隔油池+絮凝沉淀由“**”改为“依托一期工程”。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个55m3的高温储罐,配套辅助设施导热油罐、导热油膨胀箱、沥青计量罐、沥青泵各2台2个55m3的高温储罐和2个25m3电加热沥青储罐,配套辅助设施导热油罐、导热油膨胀箱、沥青计量罐、沥青泵各1台
为实现沥青分类储存、按需保温储存功能,沥青储罐由“3个55m3的高温储罐”改为“2个55m3的高温储罐和2个25m3电加热沥青储罐”,储存总量未增加;配套辅助设施导热油罐、导热油膨胀箱、沥青计量罐、沥青泵数量均由“2台”变为“1台”。调整后项目生产工艺、产品方案保持不变。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沥青烟(吨/年) 苯并[a]芘(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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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车辆 已建设完成 无需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期沥青线上料除尘废气治理设施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配料仓入料口设置软帘,料仓上方安装集气罩;皮带计量秤、转运皮带设置封闭皮带通廊,受料点设置集气罩;骨料提升机、粉料提升机、振动筛、热骨料仓计量、粉料储料斗进行设备封闭,安装集气管道;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1套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配料仓、皮带计量秤、转运皮带、骨料提升机、粉料提升机、振动筛、热骨料仓计量、粉料储料斗废气一并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二期沥青线上料除尘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 二期沥青线沥青废气治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的要求,同时满足《**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冀气领办[2021]92号)文件要求;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的要求,同时满足《**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冀气领办[2021]92号)文件要求;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的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二期沥青线沥青废气:电加热沥青储罐、高温储罐密闭,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沥青泵设置彩钢封闭间,安装集气管道;搅拌机卸料口设置半封闭运输廊道,卸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罩口边缘配有软帘;导热油膨胀箱顶部安装集气管道;上述废气通过1套喷淋塔+高压静电捕集器+低温等离子设备+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期沥青线沥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2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的要求,同时满足《**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冀气领办[2021]92号)文件要求;沥青烟浓度最大值为1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7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的要求,同时满足《**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冀气领办[2021]92号)文件要求;苯并[a]芘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的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22(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3 二期沥青线骨料烘干除尘器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其他窑炉排放标准;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的限值要求。 二期沥青线骨料烘干除尘器废气:烘干筒封闭,安装低氮燃烧器,进料口设置封闭集气罩,废气通过1套重力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排放。 二期沥青线骨料烘干除尘器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0mg/m3、1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其他窑炉排放标准;同时满足《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的限值要求。
4 二期导热油炉废气治理设施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限值要求。 二期导热油炉采取的环保措施为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二期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2mg/m3、1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限值要求。
5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厂界颗粒物执行《****环境局****分局关于**区钢渣综合利用企业、煤矸石破碎加工企业、****加工行业提升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贡献浓度执行《****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中相关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期沥青储罐旁、二期搅拌机卸料口旁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原料库厂房整体封闭,设置自动感应门,沥青混凝土骨料堆存区使用苫布遮盖,转运皮带设置封闭通廊。废粉仓、废料仓均为密闭料仓,废料仓出料口采用雾炮降尘。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65mg/m3,满足《****环境局****分局关于**区钢渣综合利用企业、煤矸石破碎加工企业、****加工行业提升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贡献浓度最大值为0.144mg/m3,满足《****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中相关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并[a]芘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期沥青储罐旁、二期搅拌机卸料口旁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76mg/m3、1.9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设备无明显沥青烟无组织排放存在。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东厂界、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西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本次验收内容****公司厂区内,东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64~66dB(A),夜间为53dB(A),北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7~62dB(A),夜间为5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0~53dB(A),夜间为51~52dB(A),西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9~60dB(A),夜间为50~5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原料库、罐区、各个池体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全厂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 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原料库、罐区、各个池体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全厂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固废:项目生产设备在机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喷淋塔沉渣、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密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沥青废渣由人工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储存,少量多次混入骨料中回用于生产,静电捕集器内的沥青焦油经排放口排出,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泵入沥青储罐回用于生产。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危废间。 一般固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由螺旋输送机送入水稳料搅拌机中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沥青混凝土样品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库的一般固废储存区,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危险固废:生产设备在机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喷淋塔沉渣、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密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暂未产生,待产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沥青废渣、静电捕集器内的沥青焦油经排放口排出,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二期工程依托已验收的一期工程危废间。 一般固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沥青混凝土样品由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 ②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厂区制定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矿物油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 ③制定储存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巡查。 ④项目营运期间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营运期严格杜绝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防火、防爆、防雷击,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 ②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厂区制定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矿物油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 ③制定储存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巡查。 ④项目营运期间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营运期严格杜绝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防火、防爆、防雷击,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依托已完成验收的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防渗工程及管理台账等。喷淋塔废水依托一期工程的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一期工程的隔油沉淀池为10m3,一期、二期喷淋塔废水产生量均为2m3/d,隔油沉淀池的处理能力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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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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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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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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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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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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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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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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