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稔村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 条款: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现更正为: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 条款: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事项如下:标书代写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同时留意“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信息。标书代写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标书代写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开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电子标服务
(4)各投标人应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证书驱动并检测功能正常,确保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顺利进行。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并确认填写的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准确无误,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导致若需要澄清等时无法通知等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稔村镇稔村圩
联系方式:0766-****332
名 称:****
地 址:**县**镇吉祥路2号湖畔花苑二区6幢47号商铺
联系方式:0766-****995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6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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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