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2/2026-63595
发文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9-07
抚发改审批〔2026〕2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批****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抚妇字〔2026〕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中心的消防安全条件、活动服务环境,优化**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安全**配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高新区伍塘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186.65平方米,天棚改造3186.65平方米,实木门拆除78樘,并新增更换防火门17樘、铝合**6樘、实木门55樘,局部屋面防水改造345.69平方米,局部外立面重新喷外墙真石漆1200平方米,现有电梯消防疏散改造,新增18立方米屋面消防水箱,拆除玻璃门,拆除原有厨房并对该区域地面进行室外硬化,拆除部分内墙,完善大门、围墙等附属工程建设。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六、总体建设方案
原则同****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方案,新增自动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改造电梯解决整体消防问题。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底层平面中所有室外台阶,并优化候梯厅的装修材料。
七、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一)原则同****中心单体建筑升级改造消防工程的建筑,拆除原有吊顶并重新设计,拆除原有装修材料更换为符合防火等级的装饰面材。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安全出入口的防火门、门的净高净宽,并优化装修材料的防火等级。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电梯门开向西面后增加室外钢结构走廊(候梯厅),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钢结构走廊的结构加固及抗震。
八、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根据装修布制局部调整消火栓安装位置,增设部分灭火器(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新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利用原2#楼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并拆除原有屋面消防水箱(混凝土水箱容量约为4立方,未设置增压稳压设备)、新增18T不锈钢消防水箱及相应增压稳压设备的消防设计,由结构专业加固设置。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消火栓箱门材料及给水立管、配水横管、室内消火栓箱等布置方案。
九、电气设计方案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按现有规范跟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水泵配电箱更换满足规范的断路器。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走廊、卫生间的功率密度值(应按规范GB/T50034-2024规定执行),优化荧光灯光源采用LED光源。
十、投资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51.8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解决,具体分项详见附表。
十一、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依法依规实施。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同时,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以及消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对项目工程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6年9月3日
| 抄送:****财政局 |
|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印发 |
| 附件1 | |||||||
|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中心升级改造消防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财政局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设备和重要材料事项,未单独核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估算金额分别为7.26万元、170.64万元、45.79万元、3.57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其他费估算金额为24.56万元,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6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