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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电厂输煤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厂输煤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自治区**市****煤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次破碎站、二次破碎站、1座20万吨球形储煤仓及21条胶带机(包括6条备用胶带机)。破碎及输送规模为2000t/h。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坑口电厂输煤****公司B厂300MW储煤仓及霍****公司储煤仓内。
********电厂输煤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16846.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3.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6.25%。
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