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标的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最终交易价款=每种材质实际过磅重量×最终成交单价。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营业执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中心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4、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非工作时间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交接、过磅称重、清运、清理现场等工作,(清运过程中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成交价款时,受让方需每次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补交5万元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清运),在此过程中,受让方须听从转让方的指挥,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5、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清运完毕后,根****中心出具《资产确认单》,同时受让方按照《资产确认单》中的最终交易价款金额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在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中心根据《资产确认单》中明确的成交价款金额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6、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出具的《资产确认单》后从受让方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7、在资产交接及清运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如标的涉及分解,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过磅、分解、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