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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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机关

数量

申请期限

承诺办

结期限

备注

1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8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税务局

按政府采购合同或招标公告确定

在购买标书时提出申请

10个工作日

申****税务局提出申请或者向自治区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提出****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办转报申请

2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2条第1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局

无数量

限制

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

10个工作日

申****税务局提出申请或者向自治区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提出****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办转报申请

3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机关

无数量

限制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机关报告;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10个工作日

****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4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第3款:“****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机关

无数量

限制

——

10个工作日

****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机关

无数量

限制

——

10个工作日(十万元版及以下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即时办结)

****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6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机关

无数量

限制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10个工作日

****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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