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在管小区非机动车换电柜外包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振源新村、**苑、杏花小区、荣城南苑、荣凤苑。
3.项目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小区居民出行换电需求,现计划在项目提供场地,安装非机动车换电柜,其中点位振源新村1处,**苑1处。杏花小区1处,荣城南苑2处,荣凤苑1处,统筹整合共6处点位整体外包,拟对非机动车换电柜场地服务价格进行公开征询。
各点位分布情况如下:
三、具体服务需求
供应商按约定支付采购人非机动车换电柜场地服务费后,上述点位交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采购人仅提供经双方确认的场地。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更新及安全保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责任。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本项目共1个标段,不分(转)包。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保持总价不变,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申报2次。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含税),电费由供应商****结算。
报价口径为:元/台/年(含税),为场地使用服务费。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费、电费、消防设施配备费、日常巡检维护费、保险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包含在上述单价内。
供应商仅需填报统一的场地使用服务费单价(元/台/年),合同期内该单价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成交单价×6台×服务年限,供应商可自行测算并按需填报。
七、报送截止日期及相关要求
请相关意向单位在本需求书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需求文件要求完成报价,并将相关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发****@qq.com邮箱(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盖上本单位公章或业务章),如有疑问,可咨询丁工:153****7681。
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