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铜****农场(连湖分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改革局以青发改〔2026〕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总投资44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2026****政府债券资金200万元、**市2026年一般债券资金200万元,下差资金由市财政配套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混凝土道路硬化27320平方米,**排水明渠265米,维修桥涵1座,垃圾清运1700立方米等。
2.2 建设地点:****农场(连湖分场)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主)
2.4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7 18:00至 2026-09-14 2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青****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03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邵岗镇 地 址:**市**区**西路国贸新天地 B 座 22 楼
邮 编:750000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张华 联 系 人:闫**、牟叶、魏华
电 话:150****0909 电 话:0951-****31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闫** 187****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