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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受理******研究中心提交的《**市海洋观测站点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审查和公示申请,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审批海域使用的透明度,现需在区网站对《**市海洋观测站点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见网站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等形****开发区农****发展局反映。
地 址:****开发区**岛**大厦307室
联系人:邓建友, 联系电话:0759-****307
附件:**市海洋观测站点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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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