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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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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标人疑问回复的内容澄清: 疑问1:请问不平衡报价下浮率评审条款中,“抗震加固工程”金额(不含外墙拆除恢复)作为本评审项分子、分母计算基数,还是取抗震加固工程下的基础加固+柱墙加固+梁加固+板加固四项的总和做为计算基数。 回复:不平衡报价下浮率评审条款中按照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抗震加固工程”的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金额,即****306.39元作为计算基数。 疑问2:仅龙骨+面层就达到控制单价了,未含玻镁板及收边条,特征描述是否有误控制价材料表未找到600*600*10的瓷砖,墙面砖是否利旧不取主材费 回复:定额工程量与清单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计算,收边详见编制说明相关说明。该瓷砖为新采购材料,非利旧,请自主报价。 疑问3:1、请问建筑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联合参与本项目投标,能否门槛企业以建筑业企业为准,加分项以关联企业为准。2、或者加分项是否允许两家单位一人出一个业绩。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3.4.1中,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清标得分,以联合体成员中清标得分较高一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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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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