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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省煤炭**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 项目-**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市**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省煤炭**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 项目-**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市**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恒安路起点:130度55分24.138秒, 45度13分5.815秒
恒安路终点:130度51分48.060秒, 45度12分18.450秒
红义路起点:130度54分1.580秒, 45度12分22.900秒
红义路终点:130度54分4.870秒, 45度12分8.900秒
安**街起点:130度54分14.930秒, 45度12分27.600秒
安**街终点:130度54分16.250秒, 45度12分17.050秒
电抗街起点:130度54分48.450秒, 45度12分46.930秒
电抗街终点:130度54分37.590秒, 45度12分51.700秒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7日至2026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