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单位:
陵水县**湾产业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现需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陵水县**湾产业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村委会红草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997.24㎡,总建筑面积为117778.66㎡。本次拟建范围为10栋(1~10#楼)地上14层高层住宅、3栋(11~13#楼)地上13层高层住宅及一层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水电、****广场、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附属工程。
二、控制价
控制价为17510.21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陵水县**湾产业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代理工作,并向询比单位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四、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省颁布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要求。
五、工期要求
报价单位在收到询比单位通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陵水县**湾产业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代理工作。
六、合同主要条款
1. 中选价为合同固定价。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经询比单位确认后,询比单位向报价单位支付至合同签约价的100%。
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已包含代理业务范围内产生的全部费用,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公证费用、劳务费、可能流标产生的费用等),由报价单位承担,询比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标书代写
3.报价单位作为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编制招标文件,若报价单位的代理服务(包括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招标无效的,询比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单位按酬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询比单位损失的,报价单位应补足实际损失。
4.报价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的,应向询比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10%计算,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询比单位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5. 报价单位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报价单位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6. 报价单位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报价单位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报价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报价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询比单位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询比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报价单位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须具有**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报价单位未被**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陵水县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九、无效报价条款
报价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报价函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询比采购报价函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询比采购报价函进行签字(或盖章),****公司印章。
3.询比采购报价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询比采购报价函,或者在同一份询比采购报价函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询比采购报价函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单位的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
7.经核实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8.****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9.在资格评审中,询比小组认定报价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询比采购资格条件。
10.不同报价单位的询比采购报价函相互混装。
11.询比采购报价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12.询比采购报价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经审查,****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询比单位负责组建,由3****小组人员组成。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评审标准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询比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比选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比选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询比单位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询比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续签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标单位的其他中标候选人。
****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询比采购报价函纸质版与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十三、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等资料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及中选承诺书等资料。
十四、询比采购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意向单位在下载询比报价函后填写“反馈函(扫码下载)”,并于下载询比报价函次日17点前函复我司(盖章扫描版发至****@qq.com)。反馈函文件名称以“意向单位名称全称+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备注。
请意向单位于**时间:2026年9月10日18:00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含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U盘)寄(或送)至以下地址:**省**县黎安**归小****集团办公楼3楼311招采合约部。逾期寄(或送)到视为无效报价函,不予接收。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公司
2026年9月7日
(联系人:肖工,电话:188****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