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租赁位于**市京龙大厦一层1号、2号、3号、4号商业用房及二层、三层、四层商业用房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至2027年9月6日。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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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893692.00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百佳首信房地产****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900000.0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8****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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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标的****交易所****公司(****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作如下承诺: 1.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 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 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我方同意信息发布平台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6.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8.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 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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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党委纪字〔2026〕47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次出租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法院裁定所得。****法院执行裁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出租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资产归其所有。 2.根据估价报告:本次出租总建筑面积为4581.61平方米:一层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750.04平方米,其中1-1#建筑面积为243.76平方米、1-2#建筑面积为238.55平方米、1-3#建筑面积为161.20平方米、1-4#建筑面积为106.53平方米;二层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77.19平方米,其中2-1#建筑面积为256.80平方米、2-2#建筑面积为390.88平方米、2-3#建筑面积为291.41平方米、2-4#建筑面积为338.10平方米;三层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77.19平方米,其中3-1#建筑面积为256.80平方米、3-2#建筑面积为390.88平方米、3-3#建筑面积为291.41平方米、3-4#建筑面积为338.10平方米;四层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77.19平方米,其中4-1#建筑面积为256.80平方米、4-2#建筑面积为390.88平方米、4-3#建筑面积为291.41平方米、4-4#建筑面积为338.10平方米。京龙大厦总层数为20层,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23368.96 平方米。截止估价时点,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3.****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5654.10平方米(目前尚未办理土地分割手续),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终止日期2052年5月20日,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市国用(2012)第0224号。 4.本次出租房产位于框剪结构十九层商业高层的 1-4 层,建筑年代为2015年。 室外墙面玻璃幕墙及干挂石材,整栋大厦设三部电梯。目前一层 1#商业用房出租给中国银河证券、一层 2#、3#、4#商业用房及二层至四层商业用房均一直空置无装修,室内水泥地面,墙面涂料刷白,塑钢窗,房屋维护状况较好。估价对象一层 3#商业用房目前现状为:2#、3#商业用房打通为一间门面,入户门在 2#商业用房,3#商业用房无独立入户门。二层至四层为独立电梯与整栋大厦两部电梯分开使用,该电梯现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目前只能走楼梯。京龙大厦整体未做中央空调系统,二层至四层室外为玻璃幕墙无法外挂空调压缩机,需做单独中央空调系统。 5.本次出租的一层1号房产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6年11月28日。若原租户未承租,本次租期起始日至2026年11月28日期间租金由新承租方按原合同内容及租金标准享有,具体情况(包括合同内容、租金标准等)可在现场踏勘时重点了解。待原租期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出租方配合原租户完成搬离。 6.本次出租的3层商业简单装修但长期空置已无法继续使用该装修。其余房屋均为闲置状态,且为毛坯房,承租人承租后,将涉及中央空调、电梯、消防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 7.根据评估报告:出租房产四至如下:****酒店、南临建设东路、西临**北路、****学校,现属**市商业用地一级地范围。估价对象基础设施已达到宗地外“七通”(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讯、通暖、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估价对象宗地形状为梯形,四至界线清晰,无争议,无权属纠纷。 8.根据评估报告:租金价值包含建筑物及其用地范围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租赁期间因使用所产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电话费、天然气费、电视费、网络费等。 9.本次租赁房产实测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若后期办理权属证书,以办理权属证书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11.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无关。 12.其他详见《租赁方案》《房地产估价报告》等备查资料。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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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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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不存在优先权。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一、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时间不安排展示。 二、展示地点:****市**区**北路东侧、建设东**侧京龙大厦。 三、:联系人:马雯,联系电话:189****8803,需要预约。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租金及服务费。因意向承租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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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9-07 09:00:00 至 2026-09-26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交易所****公司官网(www.****.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9万元。 2.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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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4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9-07 09:00:00-2026-09-26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 服务费 | ****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诺 |
| 咨询电话 | 199****7979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00-19:00 | |
| 咨询地址 | ****市**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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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