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学校食堂原材料进行定点采购,现邀请各位合格供应商参加,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配送及结算方式: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学校每月按实际结算(在校就餐师生70人左右)。
3.定价方式:根据市场行情定价,食材配送价格每月的市场价格为参考,意向人按上月的价格水平对本月自行报价,采购方调查价格后核定。
4.合同履行期限:半年(具体履约期限见合同约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三、意向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人如违反以下任一规定,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1)意向人向采购方提供腐烂变质产品、质量低下产品;
(2)意向人向采购方提供“三无”产品;
(3)意向人向采购方提供过期产品(采购方要求:原则上供应的产品应在产品有效期的1/4内方可验收入库);
(4)意向人在市场行情降价的情况下,不及时通知采购方调整产品价格;
(5)意向人提供产品数量不足,不能及时补充;
(6)不经双方协商,意向人向采购方提供不符合采购产品规格的产品;
(7)意向人不能及时向采购方提供到货批次产品法定有效的检验合格证、票据等(票、证随货同行);
(8)在原料运输途中未按要求对运输车辆做好防护措施且卫生不达标的;
(9)供货产品需原件、原包装,禁止翻装,禁止供应内外包装不一致的产品,禁止包装与产品不一致;
(10)意向人提供的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采购方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同一品类意向人不得串通定价,如有违反处罚壹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给采购方。
3.意向人特定资格条件:均须具有《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有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采购项目竞争。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竞争活动。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四、获取询价资格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9月7日到2026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将报价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档案袋封装骑缝章)送至**** 李生军老师处(电话:136****4768、151****9565)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学校公示栏公布。
六、询问及质疑
如对本次公告活动事项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李老师 电话:136****4768、151****9565
附件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2026年9月7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