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0879G | 建设单位法人:李其莹 |
| 王娟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潍** |
| **市潍****西街425号 |
|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9.216740,119.216740,119.212480;119.186710,119.186400,119.185670,119.196640,119.196290,119.199300,119.199280;119.197130,119.197090,119.199280,119.199240 纬度: 36.629910,36.630780,36.630790;36.624280,36.624080,36.608140,36.607190,36.593000,36.592630,36.592280;36.595240,36.592520,36.592520,36.5923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5 |
| 潍环辐表审〔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421 |
| 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087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五洲****公司 |
| 913********4463697 | 验收监测单位:**华****公司 |
| ****0104MA3NHH6X0G | 竣工时间:2026-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1067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规划3×63MVA,本期2×63MVA,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GIS。 线路:**线路路径长度6.25km,其中:**110kV线路路径长度5.94km,包括**110kV双回架空线路0.3km,110kV单回架空线路5.05km,110kV单回电缆0.59km;加高改造220kV单回架空线路0.31km。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规划3×63MVA,本期2×63MVA(#1主变、#2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GIS。 线路:**线路路径长度5.98km,其中:**110kV线路路径长度5.67km,包括**110kV双回架空线路0.3km,110kV单回架空线路4.83km,110kV单回电缆0.54km;加高改造220kV单回架空线路0.31km。 |
| 因线路路径优化,导致输电线路长度减少0.2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外,离地1.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分别控制在4000V/m、100μT以内。 2.****电站内设施,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变电站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值应符合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妥善处理,不得外排。按规范设置变压器油和含油废水收集系统,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 4.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6.建设单位应做好输变电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的认识。 | 实际建设情况:1.110kV**站主变户外布置(周围设置有防火墙),110kV配电装置户内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壁减小了工频电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的架设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相关要求。输电线路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杆塔塔型、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地下电缆敷设时,合理选择了电缆型号,在每一相电缆外包裹了绝缘层和金属护层,并采取了直接接地措施,电缆线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均不小于1m。经现场监测,110kV**站周围离地1.5m处、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4000V/m、100μT的标准要求。 2.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3.110kV**站内设置了卫生间、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卫生间、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建设单位开展了输变电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变电站内建设有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
| 1 | 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变电站内建设有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
| 1 | 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变电站内建设有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
| 1 | 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变电站内建设有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
| 1 | 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变电站内建设有卫生间、化粪池 | 不外排 |
| 1 | 从变电站声源上控制噪声,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为54dB(A)~57dB(A),夜间为47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56dB(A)~57dB(A),夜间为47dB(A)~48dB(A),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线下噪声昼间为52dB(A)~54dB(A),夜间为45dB(A)~46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48dB(A)~51dB(A),夜间为45dB(A)~47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1 | 从变电站声源上控制噪声,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为54dB(A)~57dB(A),夜间为47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56dB(A)~57dB(A),夜间为47dB(A)~48dB(A),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线下噪声昼间为52dB(A)~54dB(A),夜间为45dB(A)~46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48dB(A)~51dB(A),夜间为45dB(A)~47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1 | 从变电站声源上控制噪声,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为54dB(A)~57dB(A),夜间为47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56dB(A)~57dB(A),夜间为47dB(A)~48dB(A),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线下噪声昼间为52dB(A)~54dB(A),夜间为45dB(A)~46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48dB(A)~51dB(A),夜间为45dB(A)~47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1 | 从变电站声源上控制噪声,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为54dB(A)~57dB(A),夜间为47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56dB(A)~57dB(A),夜间为47dB(A)~48dB(A),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线下噪声昼间为52dB(A)~54dB(A),夜间为45dB(A)~46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48dB(A)~51dB(A),夜间为45dB(A)~47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1 | 从变电站声源上控制噪声,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本工程降低导线噪声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根据本工程110kV**站主变试验报告,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通过合理布置,有效利用了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周围厂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经现场监测,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 本工程**11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为54dB(A)~57dB(A),夜间为47dB(A),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56dB(A)~57dB(A),夜间为47dB(A)~48dB(A),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线下噪声昼间为52dB(A)~54dB(A),夜间为45dB(A)~46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昼间为48dB(A)~51dB(A),夜间为45dB(A)~47dB(A),均满足验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 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 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 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 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场处置。报废的铅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沾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14.1m3),站内东南侧设置了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4m3),具备油水分离功能,防渗及有效容积均符合相应规范,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1 | 变电站内设计有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 1 | 变电站内设计有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 1 | 变电站内设计有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 1 | 变电站内设计有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 1 | 变电站内设计有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本工程2台主变内部油量均为15.9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7.8m3,贮油坑、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能够确保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站内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为P8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间巡检人员对贮油坑、事故油池防渗等情况定期检查,有效避免事故油泄漏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