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和能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函〔2026〕118号)要求,培训分为省级骨干培训和市级集中培训,省级骨干培训由****组织,****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集中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数量
培训对象为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在岗从事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任务193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计划定于9-10月,按照农技人员从事农业产业类型及培训需求分班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含不少于2天实训课程),具体培训时间以培训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理论培训和实训教学地点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科技支撑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经作畜牧兽医渔产业发展、生物育种玉米常规种植及科普、新型农业机械操作及维修、绿色防控及节粮减损技术、农业有限空间安全防护等进行设置。
四、培训资金标准
培训经费补****财政局等3部门印发的《****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德市财行〔2018〕1号)执行。按照培训人员经费不超过400元/人/天计算,培训时间5天,每名参训学员培训经费2000元,由各区(市、县)按照参训人数在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进行列支。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供报账相关资料至参训人员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局,由区(市、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将参训学员培训费用拨付至培训机构。
五、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培训资质的省、市(州)农业科研院所或涉农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
(二)具备承训条件。具备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稳定的农业教学实习实****基地,有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组织能力。
(三)具有培训工作经验。熟悉农技员培训特点,具有农技员或农民培训经验,有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有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有多年从事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主动接受督查。****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五)无不良征信纪录。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1.申报资料。请有意愿参加培训机构遴选的单位,填报《承接2026年**市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级培训申报表》(附件1),提供参评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2.申报时间。于9月13日之前将《申报表》、参评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环境与科技教育科(**市**区亭江街89****农业农村局)。申报资料报送时间截止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二)遴选程序。1.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2.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3.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6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市级培训机构。
附件:1.《承接2026年**市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级培训申报表》
2.参评资料清单
联系人:侯小平 联系方式:0838-****740
电子邮箱:****@sina.com
****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