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304081 | 建设单位法人:吕斌 |
| 李建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大道3850号 |
| 淮宿蚌高铁****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 |
| 经度:117.374940,117.575950 纬度: 33.229780,33.1374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2 |
| 蚌环许〔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151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30408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源青****公司 |
| ****0115MAD4E95K08 | 验收监测单位:**鑫鼎****公司 |
| 913********476645P | 竣工时间:2026-06-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ahbb/gb/tzgg/zygg/****0807/920********807****000001.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梨花220kV变电站220kV**南牵引站、香涧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梨花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2个(**南牵引站间隔、香涧间隔),利用西起第三、第四出线间隔,将原香涧间隔调整为香涧Ⅰ间隔,工程在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2)香涧500kV变电站220kV梨花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香涧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2个(梨花间隔2个),利用北起第七、第八出线间隔,将原梨花间隔调整为**南牵引站间隔,工程在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3)**香涧~梨花π入**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22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5.7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6.5km,单回线路路径长约9.2km。 (4)**香涧~梨花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28.3km,均为同塔双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梨花220kV变电站220kV**南牵引站、香涧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梨花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2个(**南牵引站间隔、香涧间隔),利用西起第三、第四出线间隔,将原香涧间隔调整为香涧Ⅰ间隔,工程在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2)香涧500kV变电站220kV梨花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香涧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2个(梨花间隔2个),利用北起第七、第八出线间隔,将原梨花间隔调整为**南牵引站间隔,工程在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3)**香涧~梨花π入**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220kV线路路径全长约15.102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6.504km,单回线路路径长约8.598km。 (4)**香涧~梨花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27.046km,均为同塔双回路架设。 |
| 验收阶段较环评阶段线路路径总长减少了1.852km,其中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减少了1.25km,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减少了0.602km。 不涉及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合理规划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2)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为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3)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4)塔基施工占用耕地、绿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区植被恢复。 (5)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利用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且保证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不进入**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 (8)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9)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10)在**两河湿地保护区附近应注意安装驱鸟器,避免输电线路误伤候鸟。在巡检线路过程中禁止捕捉鸟类,鱼类等损害野生动物。 | 实际建设情况:(1)合理规划了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了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未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2)已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为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做好了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已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且未在夜间施工。 (3)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了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4)塔基施工占用耕地、绿地时,施工前已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区植被恢复。 (5)已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了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了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利用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物种。已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且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均未进入**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 (8)施工前,施工单位做好了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了必要的管理监督。 (9)在施工设计文件中说明了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按设计文件执行;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10)在**两河湿地保护区附近塔基已安装鸟刺,防鸟盘,挡鸟板,避免输电线路误伤候鸟。在巡检线路过程中禁止捕捉鸟类,鱼类等损害野生动物。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