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11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11号)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11号 2026年09月07日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35159.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永焦线以北、焦窑村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35159.79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1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6BB0082
起始价: 8151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 到 ****(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 到 ****(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28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按照《**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执行,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第一个纳税年度亩均税收须达到10万元/亩以上,第二个纳税年度始及以后每年度的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高于0.66吨标准煤/万元,其它指标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园区签订《企业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六)该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投资规模及经济效益要求。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七)该宗地为无底价拍卖。(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洺州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 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026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 030********00434025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7
招标公告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11号)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