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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4167Y | 建设单位法人:孟先锋 |
| 项艳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双凤经开区鹤翔湖路88号 |
| 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技术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双凤经开区鹤翔湖路88号 |
| 经度:117.298107 纬度: 32.002963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环建审〔2025〕30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5416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公司 |
| ****0111MA2TQK7E2D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9LTBK59U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2026-06-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1 |
| 2026-08-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625 |
| 项目利用1#厂房约5115.07m2,购置发泡机、压机、水刀切割设备、吸塑机等设备,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技术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3.6万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1#厂房约5115.07m2,购置发泡机、压机、水刀切割设备、吸塑机等设备,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技术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3.6万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可新增年产3.6万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行李架风道1000件、仪表台风道14000件、内饰前后顶3000件、内饰附件18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可新增年产3.6万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行李架风道1000件、仪表台风道14000件、内饰前后顶3000件、内饰附件18000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行李架风道工艺:喷涂脱模剂→配料→浇料→合模保压→取模→水刀切割→人工打磨→表面修补→产品打包。其中浇料工序去添加ABS板材(ABS板材吸塑+裁切) 仪表台风道工艺流程:仪表台风道产品分为ABS吸塑件以及ABS吸塑件+发泡件两大类。其中ABS吸塑件+发泡件类型产品与行李架风道产品工艺完全一致。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工艺即为ABS板材吸塑+裁切完成。 内饰前、后顶工艺流程:内饰前、后顶产品为类型ABS吸塑件,与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生产工艺完全一致,不再赘述。 内饰附件工艺流程:内饰附件产品为ABS吸塑件以及发泡件两大类。ABS吸塑件工艺与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生产工艺完全一致;内饰附件(发泡件)与行李架风道工艺发泡部分完全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行李架风道工艺:喷涂脱模剂→配料→浇料→合模保压→取模→水刀切割→人工打磨→表面修补→产品打包。其中浇料工序去添加ABS板材(ABS板材吸塑+裁切) 仪表台风道工艺流程:仪表台风道产品分为ABS吸塑件以及ABS吸塑件+发泡件两大类。其中ABS吸塑件+发泡件类型产品与行李架风道产品工艺完全一致。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工艺即为ABS板材吸塑+裁切完成。 内饰前、后顶工艺流程:内饰前、后顶产品为类型ABS吸塑件,与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生产工艺完全一致,不再赘述。 内饰附件工艺流程:内饰附件产品为ABS吸塑件以及发泡件两大类。ABS吸塑件工艺与仪表台风道(ABS吸塑件)生产工艺完全一致;内饰附件(发泡件)与行李架风道工艺发泡部分完全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水刀切割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刀切割废水经自带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发泡及脱模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关排放限值;发泡废气中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PAPI)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清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吸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及水性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2限值要求;吸塑废气中甲苯、乙苯、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相关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砂纸及边角料等收集外售;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脱模剂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水刀切割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刀切割废水经自带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脱模剂废气、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简高空排放;吸塑及喷漆废气经密闭收集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简高空排放;打磨间密闭,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简高空排放,相关废气排放满足前述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砂纸及边角料等收集外售;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脱模剂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
| 脱模剂挥发废气、发泡废气、吸塑废气、水性漆挥发废气废气处理措施由“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同样具有除臭效果,可以满足排放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及“三同时”制度。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文件要求,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及“三同时”制度。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文件要求,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3143 | 0.0397 | 0 | 0 | 0 | 0.354 | 0.04 | |
| 0.1507 | 0.1031 | 0 | 0 | 0 | 0.254 | 0.103 | |
| 0.0228 | 0.0123 | 0 | 0 | 0 | 0.035 | 0.012 | |
| 0.0031 | 0.0017 | 0 | 0 | 0 | 0.005 | 0.002 | |
| 0.0571 | 0.0126 | 0 | 0 | 0 | 0.07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498 | 0.0036 | 0 | 0 | 0 | 0.453 | 0.004 | / |
| 0.4489 | 0.0995 | 0 | 0 | 0 | 0.548 | 0.1 | / |
| 1 | 化粪池 | 废****处理厂接管标准(不包含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上述标准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4m高排气筒DA007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发泡废气产生的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PAPI)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PAPI当前未发布国标检测方法,现行的VOC和NMHC检测方法均无法检测异氰酸酯本项目仅提出相关执行标准,不做定量计算);吸塑废气产生得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2限值要求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更严格者。水性漆挥发产生得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汽车零部件制造排放限值要求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4m高排气筒DA007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PAPI、臭气浓度均满足前述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0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08 | 颗粒物满足前述排放标准限值 |
| 1 | 设备减振、合理布局、车间隔音、隔音房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设备减振、合理布局、车间隔音、隔音房等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标准要求。 |
| 1 | 1、贮运工程:原料合理放置,做好运输、转移措施; 2、日常管理: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设备检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查,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3、设备、管道设计应留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关键设备均应考虑备用,并达到安全目的,以防发生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管线、除尘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设置应急事故池,要求其结构符合规范,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截污管网,发生事故时,及时将排放口与外水体切断,事故废水能通过截污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中暂存 | 1、贮运工程:原料合理放置,做好运输、转移措施; 2、日常管理: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设备检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查,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3、设备、管道设计应留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关键设备均应考虑备用,并达到安全目的,以防发生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管线、除尘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设置应急事故池,要求其结构符合规范,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截污管网,发生事故时,及时将排放口与外水体切断,事故废水能通过截污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中暂存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砂纸及边角料等收集外售;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脱模剂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砂纸及边角料等收集外售;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脱模剂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
| 1 | 无 | 无 |
| 1 | 1、贮运工程:原料合理放置,做好运输、转移措施; 2、日常管理: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设备检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查,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3、设备、管道设计应留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关键设备均应考虑备用,并达到安全目的,以防发生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管线、除尘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设置应急事故池,要求其结构符合规范,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截污管网,发生事故时,及时将排放口与外水体切断,事故废水能通过截污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中暂存 | 1、贮运工程:原料合理放置,做好运输、转移措施; 2、日常管理: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设备检修,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查,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3、设备、管道设计应留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关键设备均应考虑备用,并达到安全目的,以防发生事故的发生。 4、加强设备、管线、除尘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设置应急事故池,要求其结构符合规范,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截污管网,发生事故时,及时将排放口与外水体切断,事故废水能通过截污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中暂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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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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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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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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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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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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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