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名称:****官方新媒体平台视觉设计与美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议标
预算金额:50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医院VI规范的视觉体系,强化****的品牌辨识度;通过科学排版提升信息可读性,降低用户阅读疲劳;设计高吸引力封面图与图文模板,提高内容打开率与分享率;完成医院卡通形象衍生设计、AI制作等;确保设计兼容不同终端(手机/平板),适配微信生态规则。
公众号视觉版面设计与排版服务包括:医院新闻类、健康科普类、医学人文类、通知公告类、节目预告类、党建类等不少于6套版面设计模版,含头图、方图、正文版面、延伸板块等。为“****”公众号、“中日医院”订阅号提供排版服务,每月不少于20条,按月打包结算。
****中心拍摄电子屏场景视觉设计、直播分发界面及海报设计、PPT美化服务、其他临时设计需求等,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据实结算。
2.服务要求:
(1)要求提供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团队进行专业设计服务工作。
(2)内容如需要修改,在接到修改需求后,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遇到重大事件和特殊情况承担临时设计任务的,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和节假日保障服务。
3.完成时间:
2026年9月16日至2027年9月15日按月完成公众号视觉版面设计与排版、****中心拍摄电子屏场景视觉设计、直播分发界面及海报设计、PPT美化服务、其他临时设计需求服务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投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准备资料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标书代写
2.竞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标,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报单位向院内相关部门提交服务项目、报价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带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院内招标程序
请有意单位2026年9月8日-9月10日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至****@163.com,逾期不受理。
符合投标条件者评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10****57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