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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要求和《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院经过报名公告、资格初审、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等程序评定,以下21家机构符合入库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院督查室或司法鉴定处书面反映。
一、推荐一级破产案件管理人(2家)
1.****事务所
2.****事务所
二、二级破产案件管理人(11家)
1.****事务所
2.**公****公司
3.**信达会****公司
4.****事务所
5.****事务所
6.****事务所
7.****事务所
8.****事务所
9.****事务所
10.****事务所
11.****会****公司
三、三级破产案件管理人(8家)
1.****事务所
2.**昌泰祥****公司****公司
3.****事务所
4.湖****公司
5.**铧欣****公司
6.******公司
7.******公司
8.****事务所
监督电话:
司法鉴定处:0715-****682
督察室:07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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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