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0224破1号
本院于2026年8月立案审查的(2026)湘0224破申1号破产清算案,本案暂未发现财产。若核实该案属于“无产可破”的简易案件,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适当给予破产管理人一定的援助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均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26)湘0224破申1号****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日****管理局登记成立,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开发区。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食品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及销售;畜禽养殖及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豆制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申报条件
根据《****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破产审查和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规定,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且在《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2、从事破产管理人工作1年以上,有破产管理工作经验,承办过破产案件1****法院裁定书复印件)。
三、选任方式
1.申报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担任上述案件的管理人。对于在诉讼资产网报名成功且按要求报送了申报材料的申报机构,由本院按照案号顺序依次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产生案件的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申报的,由其担任申报案件的管理人。无机构申报的,本院将从《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中**地区的二、三级管理人中随机摇号一次,按照摇号结果指定。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有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至报名截止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在办破产案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下午17:30止,摇号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10点整;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段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序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未提交,本次选任管理人不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联系人:刘倍怡
联系电话:0731-****9631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三);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编入本院二、三级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3)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通知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二: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通知。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通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株****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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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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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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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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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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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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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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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理情况 |
一、已办结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