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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胜宏科技年产170万平方米HDI印制线路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胜宏科技年产170万平方米HDI印制线路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区****科技园,总投资75亿元,预计2028年8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引进内层前处理线、蚀刻线、棕化线、压合压机、钻孔机、等设备,建设**度互连印制线路板生产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度互连印制线路板170万平方米(折合标准板4181.68万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仓库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采用减成法生产印刷电路板,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内层制作、次外层制作及外层制作三大部分。项目以铜箔基板、胶片、铜箔、防焊油墨、文字油墨及化学品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内层处理、内层蚀刻、棕化、压合、钻孔、去胶渣、化学沉铜、电镀镍金、阻焊、表面处理、文字、成型、电测/终检等工序,生产**度互连印制线路板。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32台显影蚀刻退膜线(15台功率182千瓦、17台功率210千瓦),30台棕化线(26台功率165千瓦、4台功率90千瓦),4台去棕化线(功率193千瓦),241台压机(86台功率46千瓦、155台功率30千瓦),3台自动拆板回流线(2台功率850千瓦、1台功率485千瓦),1573台机械钻孔机(六轴)(功率19千瓦),590台背钻钻孔机(六轴)(功率15千瓦),129台激光钻孔机(功率40千瓦),9台**电镀线(其中8台功率300千瓦、1台功率270千瓦),3台脉冲回型板电(功率500千瓦),18台脉冲图电(功率500千瓦),17台脉冲板电(功率500千瓦),3台防焊前处理线(功率100千瓦),3台文字印刷后烤炉(功率540千瓦),3台文字印刷红外固化炉(功率576千瓦),58台隧道炉(2台功率630千瓦、1台功率500千瓦、9台功率350千瓦、3台功率170千瓦、1台功率202千瓦、2台功率542千瓦、2台功率200千瓦、3台功率145千瓦、7台功率170千瓦、28台功率198千瓦),4台化金线(功率230千瓦),1台包装机(功率200千瓦),2台铜粉回收机(1台功率350千瓦、1台功率510千瓦)。
(二)辅助设备。72台磁悬浮离心式冰水机(功率405.8千瓦、制冷量2638千瓦、1级能效),25台离心式空压机(功率1250千瓦),3台变频无油螺杆式空压机(功率315千瓦),66台变压器(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450瓦、负载损耗15445瓦),14台导热油锅炉(供热量650万大卡、热效率94%),以及水泵、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68811.91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2368.36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741.82万立方米;项目**度互连印制线路板(折标准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0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475089.96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111104.17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363985.79吨;项目**度互连印制线路板(折标准板)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113.61吨二氧化碳/万平方米,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62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用减成法工艺,在钻孔、压合、电镀等工序引入高效设备:沉铜工序升级为双工作面,压合工序选用大尺寸热压机,电镀工序采用脉冲电镀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能耗。
2.空压站安装智能联控系统,实时采集运行数据,优化设备启停顺序,实现自动轮换、主备切换,降低人工成本,实现压缩空气精细化管理。
3.导热油锅炉实施热回收联动:回收烟气余热供给显影线,收集压合后高温回油余热用于空调除湿再热,替代电加热。
4.空压机实施余热回收,将运行余热转换制取热水,用于空调过冷空气再热,替代电加热。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胜宏科技****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胜宏科技****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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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