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肖家庄镇许庄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年)****厂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年)》 批后公示
**市**区肖家庄镇许庄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年)、****厂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年)于2026年8月11****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成果进行批后公示。
**市**区肖家庄镇许庄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
****年)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护许庄村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文化、建筑及村落肌理形态等,加强村庄的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庄保护等级和知名度,在保护的同时开发村落,使许庄村的保护向更加健全的方向发展。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许庄村的历史环境保护和村庄开发的协调进行,指导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其保护、整治与建设的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保护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许庄村的村域范围,共计约209万平方米,村庄宅基等坐落范围面积约15.46万平方米。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 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保护对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应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章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聚落类历史文化**进行保护。注重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的整体保护,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古树、古桥、古井及传统路面铺装等特色历史要素,保护乡村生活文化特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村庄建筑肌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尺度,保护与村庄布局紧密关联的农田、林地和水网,延续建筑与周边自然风貌相互依存的格局形态和空间尺度。改善村庄环境与基础设施,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展修缮与更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五、保护区划
1.核心保护区
该区域是此次保护的重点,主要包括传统风貌建筑聚集区域,包含老支部建筑、许占全建筑、知青馆、村委会、村史馆等,位于村落的中部及西**,面积约1.35万平方米。
2.建设控制地带
指核心区外围的建设区域,作为核心保护区的周边地带,延续村庄风貌。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其他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5.93万平方米。
六、各级保护区的保护控制管理规定
1.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区内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区内的建筑和环境以保护和维修为主,禁止破坏风貌和乱搭乱建等行为。
(2)严格保持村庄内的街巷走向与基本形态,保持历史现状,严禁侵占街巷空间进行建设。保护古村内沿街民居的传统建筑形式,保持街巷及两侧建筑的原有尺度关系。
(3)根据建筑评估与分类,确定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物的保护与整治方式,主要以保护修缮及改善更新为主。
(4)保护极具地域性的民居院落,对其院落实行严格的保护,尽可能不改变原有院落格局,不得乱搭乱建,不得改变院落功能,经充分论证后可在局部地段采取必要的建设,建设需采用地方的材料以及传统的工艺下完成,经充分论证后允许将部分院落的功能置换。
(5)对核心保护范围内**、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迁移传统风貌建筑等活动进行审查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6)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必要的整治、翻建及更新前,应论证施工方案和相关图纸。拆除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拆除方案,****文物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2.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1)建设控制区内采取重点保护、严格控制的措施。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参照核心保护范围的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
(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应对**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体量、色彩、材料等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民居,其结构、外观、用材、装饰需与传统民居相近;**公共、商业性建筑,其设计需充分考虑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建筑需对传统建筑进行退让,保护传统建筑的完整风貌。
(3)在建设控制区内**、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加建等活动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将拟建部分的高度、体量、色彩、使用性质等信息报送保护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高度控制规划
1.核心保护区:此区域的**建筑层数建议最高控制为 1层,檐口高度小于4米,建筑的总高度不超过6米。
2.建设控制地带:此区域的建筑层数建议最高控制为 1-2 层,檐口高度小于7米,建筑的总高度不超过9米。
八、传统风貌建筑物保护措施与更新方式
1.保护修缮类传统风貌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知青馆”、“老支部”、“许占全建筑”等,以上建筑是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规划要求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记忆,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和加固,修旧如旧。
2.改善更新类传统风貌建筑
主要是建筑质量尚可,建筑、院落保护基本完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可维持和延续现状形式、风格、色彩,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构件,其内部允许改善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但对其改建、翻建时要进行控制,确保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保护内容
博陵枣酒酿造制作技艺是许庄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村落的重 要内容,和传统村落物质文化一样,必须加以保护、挖掘、展示和利用。
2.保护对策
(1)建设非物质文化所需场地,定期举办文化活动;
(2)对传承人的普查、记录和整理,建立档案和名录;
(3)为传承人提供保障措施,提供财政支持,明确传承人责任和义务内容;
(4)构建教育传承机制,建立传统技艺人才库;
(5)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开发适宜的旅游产品,积极融入旅游消费品市场。
****厂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年)
一、总则
****厂区历史地段是2022****政府批准的确定的市级历史地段。为保护其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地段历史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文化传统,实现历史地段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厂区历史地段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各项保护与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保护对象
根据地段内甄别的传统风貌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以建筑及古井、古碑等为主。
四、核心保护区
1.范围
地段内历史要素(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集聚区域,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0.30万平方米。
2.保护要求
(1)除确需建造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扩建、改建活动,不得**有环境污染的设施。其建设活动应以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及内部更新为主。
(2)各种建设活动均需在自然**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设内容应符合地段保护要求,建筑风貌应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3)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应符合地段内建筑传统尺度,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建筑风格应符合并延续现状建筑风格。
(4)**、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市政公用设施应下地处理,无法进行入地处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对地段风貌的影响。
(5)从事建设活动,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或核定规划要求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建设控制地带
1.范围
规划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之外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0.95万平方米。
2.保护要求
(1)各种建设活动均需在自然**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设内容应符合地段保护要求,建筑风貌应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2)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应符合地段内建筑传统尺度,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建筑风格应符合并延续现状建筑风格。
(3)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地段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地段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4)**、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市政公用设施应下地处理,无法进行入地处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对地段风貌的影响。
(5)严格管控户外广告、招牌,广告、招牌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
(6)从事建设活动,自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或核定规划要求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文物保护单位
1.历史地段与相关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保护控制要求严格程度从严至宽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历史地段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地段建设控制地带。当区划重叠时,保护控制应从严管控。
2.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要求对丁块遗址(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4.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事先征得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然**主管部门批准。
5.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七、建筑高度控制
1.核心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地段核心保护范围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地段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建议控制在8米以下,同时应满足传统风貌建筑对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具体以村庄规划等审批许可类标准为准。
2.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地段建设控制地带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或扩建的建筑高度建议控制在15米以下,同时应满足传统风貌建筑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以及空间视廊、对景等对建筑高度的要求,具体以村庄规划等审批许可类标准为准。
八、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措施
1.传统风貌建筑主要包括四栋酿造车间。
2.对传统风貌建筑采取修缮的保护措施,在使用和修缮过程中,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调整,以改善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生产要求,但内部改造不应对建筑主体结构和装饰特色造成影响。
九、历史要素保护措施
1.历史要素主要包括古井、厂区老牌子、景隆禅寺碑头和碑座。
2.加强古井等历史要素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井口、井壁、碑座等部分,确保要素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历史要素所处的环境应该得到保护,避免被污染和破坏。要加强周边环境的清扫和整治工作,保持周围的整洁和美观,要加强对周边建筑工程的监督避免对历史要素造成不良影响。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空间保护
1.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工作。对地段相关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地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资料库。
2.****博物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地段内现有建筑,通过建筑改造和展陈设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
3.将具有观赏性的传统技艺、民俗与历史地段展示空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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