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
寒谷村村民:
您反映关于“淮****养猪场严重污染赣**头”的问题,由我单位办理。
一、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省**县淮土镇寒谷村南坑里,于2025年3月6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设规模为年生猪存栏量2000头,年生猪出栏量4000头。下游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调查核查情况
1.关于“场内环保配套设施设计不合理,建设不完善、运维不到位,日常粪污无规范化储存处置。”、“未按****猪场排污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公司2026年4月实际生猪存栏量超出环评批复核定养殖规模,建设有猪舍10栋,日处理250吨污水处理设施1套及饲料加工车间等附属设施。养殖粪污经固液分离、气浮、厌氧(ABR AF)、好氧(M-A/O)、催化、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后暂存于黑膜池内,使用抽水泵输送至油茶山进行**化利用。但该公司排洪沟设计建设不合理,存在短时间强降雨造成积水内涝风险。
目前,该公司日生产养殖废水约100吨,固体粪污约20吨。废水经处理后暂存黑膜池内,后由抽水泵输送至油茶山进行**化利用。固体粪污实行日产日清,每日运送至**县大****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并建立有粪污管理台账。
2.关于“雨天雨水冲刷场内粪污,大量养殖污水无防渗导流直排”、“2026年已造成大量污水泄漏流入**县官桥头水域导致水源污染,影响赣江水质,造成严重环保事件”、“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
2026年4月7日上午,受持续强降雨天气影响,****公司场内阳光棚遭雨水冲刷,棚内养殖粪污随雨水沟汇入下游山塘,叠加雨水汇入,山塘内污水发生溢流,流入五里亭溪,至****县境内珠坑河,造成该河段水质受到一定影响。
事件发生后,****政府****政府、城管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大队****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对溢流废水进行封堵引流,并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制定山塘污水处置方案,调配挖掘机、铲车利用下游农田开挖覆膜临时应急池,调配吸污车持续作业,转运****处理厂等地处理,同时在油茶山增设**化利用管道进行消纳。
****监测站对出境断面****公司排污入**下游约500米),4月8日出境断面水质开始转好,并逐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关于“周边村民多次反映,未依法开展全面核查,未下达整改处罚”的相关问题
该公司开始生猪养殖以来,我局未收到该养殖企业相关环境投诉问题。2026年4月,****公司开展现场检查,5月6日对其予以立案调查,5月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月6日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14****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6.24万元。
三、处理意见
****公司开展雨污管网整改,截止2026年7月31日,该公司已完善排洪沟,铺设密封波纹管,强化场内雨污分流。
(二)我局配****公司做好养殖粪污的收集、贮存、处置,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三)我局已于2026年8月14****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共计处罚款人民币36.24万元。
(四)我局将联合县农业主管部门强化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对出境断面水质加强监测,保障流域水质安全。
以上情况,特此告知。
如您对本处理结果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理情况告知书之日起30****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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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