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武****公司
2.建设地点:**县西**不浪镇**不浪村、什八台奎素村境内。
3.**面积:本**占地面积为0.5704k㎡,开采标高为1695米至1380米。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采矿井巷系统、地表辅助生产系统,配套完善电力系统、通讯监控系统、外部供电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选矿厂,配套破碎筛分、磨矿、浮选、尾矿脱水、精矿脱水等生产系统设备,以及厂房、配电室、粉矿仓、冷却水池等建构筑物和给排水、通风、供热、供电等公用系统。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1571.5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6.建设起止日: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含前期手续阶段)。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实施区域内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项目周边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内群众意见、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
3.在项目所涉区域内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项目利益者关系的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建设单位:武****公司
联系人:高振博 联系电话:153****9333
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22日
武****公司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