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校园艺术教育内容,落实“五育并举 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提升学生艺术素养,打造校园特色美育课程,我校拟开展二年级竖笛、四年级葫芦丝常态化器乐教学项目。为规范实施项目品质和质量安全,教学质量优质、服务保障到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将对竖笛、葫芦丝项目厂家进行比选,****学校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积极参与报名。
一、参选要求、条件及提交资料时间
1.参选厂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保障,具备竖笛、葫芦丝服务经验、本地服务能力与应急响应保障。
2.参选厂家在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意愿的厂家于2026年9月14日前把所需材****小学德育室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超过提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及要求
1.法人身份证(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交复印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比选时间及审核流程
2026年9月16日由家长代表、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组成竖笛、葫****小组,****小学3号楼三楼小会议室现场对厂家提交的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资质、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分,学校纪委进行监督,各个项目****学校服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学校竖笛、葫芦丝项目的厂家,采取班级家委代表付款的方式进行。
2.****小学有权对所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3.未选中厂家不再另行通知,****小学公众号,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4.公示期满,学校与比选出厂家签订**协议,服务有效期1年,每年比选一次,根据价格、服务质量和信誉等因素进行比选。
(联系人:曹老师176****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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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供稿:德育处
编辑:施映琴
审核:陈天鹏
终审:王雁飞 李耀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