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购置垃圾收运专业车辆。
包含购置人行道小型落叶扫地车、5吨洗扫车、8吨洗扫车、低压清洗车、高压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小型勾臂车、中型勾臂车、大型勾臂车、3吨后装式压缩车、疏通车、吸粪车、微型货车等垃圾收运专业车辆。
2、****处理站DTRO设备更换工程。
包含混凝沉淀单元、加药单元、DTRO系统维修、管路系统及支架、电气及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换及系统的升级维护。
3、****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技术设施设备。
包含购置混凝沉淀系统、膜处理系统、蒸发系统、固化系统、除臭系统、配套设备各1套。
4、垃圾收集设施。
包含购置240L塑料垃圾桶1000个、3立方垃圾箱85个、6立方垃圾箱70个、2分类果皮箱600个。
5、压缩式转运站设备。
购置移动式压缩箱11套;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6171.80万元,其中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及安装调试费为5525.35万元;2.4供货期:环卫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装及调试;2.5质量要求:采购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2.6售后要求:质保服务期不少于12个月;2.7其他要求:中标人须在车辆交付前,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的车检及落户(上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格证、发票、一致性证书等必要文件,并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甲方要求对车辆进行统一模板的标识喷涂。
2.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3.2授权要求:拟用设备若非自己生产或制造,需提供产品使用授权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组成联合体,授权范围包括环卫车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人员组成、业绩案例、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证书及相关合同;3.3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3.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
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3.6本次招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牵头人为环卫车辆供货单位。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到****(**省**州**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14:30时(**时间),地点为****(**省**州**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30时(**时间);7.2开标地点:****(**省**州**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注: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省**州**市**路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4****747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州**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项目负责人:张旭、张琳电话:188****6026、187********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