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门(急)诊病案首页管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背景: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组织****医院****医院门(急)诊诊疗信息页采集工作。要求医院具备门诊病案首页模块,落实国家数据采集规范,实现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归集存储,保障数据传输、信息质量、存储模式符合国家接口标准,同时推动院内医疗质控工作,持续提升门诊诊疗管理水平;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4.9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严格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要求进行系统开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费运维服务期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材料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四)报价表;
(五)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四、商务要求
投标人须就报价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开发、调试、上线、操作培训、税金、管理、利润、风险、协调、资料、售后等一切费用。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9月16日17:30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到****1号楼6楼605****办公室,不接受电子文件,逾期不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一)采购单位名称:****
(二)地址:****市**塘区陈西路3号
(三)联系人:****管理科冯老师、黄老师
(四)联系电话:0771-****366
附件:
附件一:《****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二: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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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亭凉医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