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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
****中心、****发展中心为**区甘陵小区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路街道,****路、南至**西路、西至双山路、北至**路,涉及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5784.22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你局以普规划**储〔2026〕1号文批复列入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的实******局审核通过(编号:202********0762),你局以沪规划**普选预〔2026〕2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35777.8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储备中心、****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待条件具备后实施供地。另退让规划道路6.39平方****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中心、****发展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区****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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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