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6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磐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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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吨特种工程塑料复合改性功能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花台路588号

项目属于**性质,新购挤出机、空压机、干燥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吨特种工程塑料复合改性功能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拌料、切割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拌料、切割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处置措施:厂区内规范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次品、含尘废布袋、废过滤材料(冷却水过滤材料)外运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县生态****执法队四中队

联系电话:0579-****6537 传真:0579-****6537

通讯地址:**市金磐路928号金磐商务大楼13楼131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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