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性仿石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水性仿石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水性仿石涂料生产项目 | **省**市**县鱼山路与胶光路交叉口南 300 米路西 | **** | 绿色方园(**)****公司 | ****水性仿石涂料生产项目位于**省**市**县鱼山路与胶光路交叉口南 300 米路西,拟建项目为**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拟拆除现有闲置厂房,**标准化厂房一座,总占地面积 2000m2,建筑面积 2000m2。拟新购置多功能搅拌机 20 台,搅拌罐 10 个,搅拌缸 20 个,打包机 2 台等 52 台设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服务局立项,备案号:****。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密闭收集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公司集中处理。 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固体物料投料粉尘及液体物料投料、分散搅拌、罐装等工序产生的 VOCs、苯乙烯、臭气浓度。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液体物料投料、分散搅拌、罐装工序产生的 VOCs、苯乙烯、臭气浓度,固体物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排放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苯乙烯、颗粒物。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要求。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多功能搅拌机、打包机、环保设备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音。应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破损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废滤芯、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