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7月16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亚奔****公司 | ||||
| 地址:**县产业聚集区工业路与**山路交叉口 | ||||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在质疑回复时未能明确认定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从业人数是否真实。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存在税收违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应成为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3:评委评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认真核对评委会打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本机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投诉事项3成立,且已影响中标结果,确认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财政局 | ||||
| 2026年9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