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货物储存能力(6.0分)”的参数:标书代写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 (1)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4分; (2)1000平方米≤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3分; (3)500平方米≤场地大小<1000平方米,得2分; (4)场地<500平方米,得1分; (5)无固定场地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内配备冷藏冷冻库: (1)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2分; (2)500≤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1分; (3)冷藏冷冻库<500立方米不得分。 注: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面积大小,面积单位不同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换算成评审单位。非投标人名义租赁的配送场地不计算在内。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更正为: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 (1)场地大小≥3000平方米,得4分; (2)2000平方米≤场地大小<3000平方米,得3分; (3)1000平方米≤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2分; (4)场地<1000平方米,得1分; (5)无固定场地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内配备冷藏冷冻库: (1)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2分; (2)500≤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1分; (3)冷藏冷冻库<500立方米不得分。 注: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面积大小,面积单位不同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换算成评审单位。非投标人名义租赁的配送场地不计算在内。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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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广**江屯镇过境路88号
联系方式:139****3768
名 称:****
地 址:**市**区77区菊苑36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180****9850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80****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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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