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岑溪(粤桂界)至大新高速公路(玉林经横县至南宁段)TJ6标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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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桂界)至**高速公路(**经**至**段)TJ6****加工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6-05-25 08:13

**(粤桂界)至**高速公路(**经**至**段)TJ6****加工场临时用地于2022年4月29日获得批复(钦市自然资临用〔2022〕7号)。目前,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已全部完成,经业主单位申请,我局于2025年11月28****政府、**村委等相关部门以及土地管理、农业、水土保持等领域专家开展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土地预期复垦工程概况

**(粤桂界)至**高速公路(**经**至**段)TJ6****加工场临时用地,位于****村委范围内。项目临时用地批复面积0.3742公顷,土地复垦投资概算19.32万元,预期复垦为水田、旱地、果园、有林地等类型用地。临时用地使用年限24个月,复垦工期为6个月,加上管护期36个月,方案总服务年限为66个月,实施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7年3月(以复垦方案审批的时间为准)。

二、损毁土地情况

**(粤桂界)至**高速公路(**经**至**段)TJ6****加工场临时用地租用土地面积为0.3742公顷,经复核,实际损毁压占面积为0.3742公顷。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实施土地复垦土地面积0.3742公顷,其中复垦后地类为旱地面积0.3159公顷、为其他草地0.0583公顷。

水田复垦任务另在寨圩镇**村选耕地恢复类图斑,利用上级下发的恢复类图斑进行复垦为水田,异地复垦为水田面积0.1416公顷。

四、验收组验收结论

经实地验收核查,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土地复垦任务,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

五、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30天,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邮箱:****@163.com,联系人:张华英,电话****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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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