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位于****村委高山小学内公租房宗地权属、界址进行确认。现将宗地情况公告如下:
拟确认土地权属、界址的宗地位于****村委高山小学内,宗地面积为74.57平方米,宗地四至详见附件。
该宗地权属来源及管理使用情况:该地块历史上原属于****村委(注:原浦****大队)所有的土地,该地****大队厨房,水井,****大队****大队部使用,****大队负责管理,1958****大队的群众在此统一开餐,安排工作,所以此地又叫做大饭堂。****小学旧校址太小,满足不了当时办学规模,于是1995****大队决定无****小学使用,作为学校教学活动场地,高山小学取得该土地后,1995年底教师及工人开始拆除旧泥房,1996年开始村民集**建现在的1号教学楼,2015年拟建公租房,把原来大饭堂拆除,2016年建成公租房一直使用至今没有中断,****小学管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广******厅等5个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四条的规定,并结合该宗地的历史使用管理事实,拟将位于****村委高山小学内公租房宗地确认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4.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用地。
现对以上宗地进行公告,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有关权属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77-****509
联系地址:****
公告地点:****政府、******委员会及申请确权宗地现场
公告网址:
http://www.****.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zrzyj/fdzdgknr_26/ywgl/dzxx/
附件:浦测I〔2026〕385号拟确权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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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下载